可抵押可轉讓 浙江頒發(fā)首批宅基地“三權分置”證書
中新網湖州7月1日電(胡豐盛 樓子璇)“以前不敢的,現(xiàn)在有了法律保護,拿著這本證心里踏實。”德清縣二都村農戶章連根拿到不動產權證笑盈盈感慨道。30日,浙江德清縣舉行首批宅基地“三權分置”簽約發(fā)證現(xiàn)場會,這是全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(qū)頒發(fā)的第一批宅基地“三權分置”證書。
因為工作原因搬離原住處,早在兩年前章連根就想置換這份“閑置財產”。在縣域改革的“先發(fā)地”——德清經歷試點后,他將自己的空房20年期限使用權轉讓給了德清縣下屬街道用作民宿經營,讓自己的房屋成功“流轉”起來。
除此之外,發(fā)證儀式上德清縣還向莫干山鎮(zhèn)、下渚湖街道的行政村、農戶、用地業(yè)主頒發(fā)首批農村宅基地資格權登記簿、宅基地資格登記卡和不動產權證。
當下,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正進入深水區(qū)、攻堅期。長期以來,中國農村宅基地和農房的政策規(guī)定,只可以在集體內部調劑流轉,無法用于買賣、出租和抵押。
“隨著農村人口不斷向城市轉移,農村拆遷了大量的宅基地和閑置的農房,造成了巨大的房屋浪費,同時也是土地資源的巨大浪費。”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張國斌表示,“基礎設施建設、產業(yè)發(fā)展、城市建設需要大量的土地。農村現(xiàn)在一方面有很多破舊房子占土地,一方面高速發(fā)展導致土地資源緊張,農村土地戶主既沒用上,也不能為他人所用,失去了其價值。”
為此,2018年中央“1號文件”明確提出“探索宅基地所有權、資格權、使用權‘三權分置’,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,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,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”。在國家允許的情況下,農民可以光明正大地對房屋的使用權進行出租、轉讓和抵押,這就使改革為增加農村收入提供了新的路數(shù),為宅基地的盤活利用指引了前進道路。
據悉,此前不久德清還出臺了全國首個基于“三權分置”的宅基地管理辦法,精細化論述如何更好地開展農村宅基地“三權分置”改革工作,從制度設計上給予此項改革巨大的支持。
“此次頒證是對‘三權分置’改革進行一次大膽探索,改革盤活一批農村閑置的宅基地和農房,民宿經濟、鄉(xiāng)村振興得以更好更快發(fā)展,掃除了土地政策上的法律障礙,提高廣大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,標志著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再邁出堅實的一步。”德清縣國土資源局黨委副書記、副局長邱芳榮如是評價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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